三明市长盛同德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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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后会同三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三明市长盛同德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白叶坑萤石矿D10硐正在进行作业,从该硐内引出一根黑色管道,硐内乳白色废水通过该黑色管道排出硐外,沿山体边的沟渠排入山脚的小溪。我局执法人员对黑色管道外排废水进行采样、拍摄,并现场制作了《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根据2018年5月3日三明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明测报字[2018]第035号),该公司D10矿硐黑色管道所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080mg/L、悬浮物浓度为45500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相应污染物三级标准的9.8倍和64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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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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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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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旭日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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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大田县环保局对三明旭日纺织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PU革生产项目于2012年10月16日经我局审批,目前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该项目中的一条干法生产线和一条湿法生产线正投入生产。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上述环境问题进行拍照、取证,并制作《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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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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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金盾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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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发华机制炭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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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永安市环保局对永安市发华机制炭厂开展执法检查。该厂共有2排38门闷烧炉窑,并配套建设一套静电除尘设施(处理闷烧炉窑产生废气)和一套水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制棒工段产生废气)。未制棒时,闷烧炉窑产生的废气进入静电除尘设施处理,再通过烟囱外排;制棒时,闷烧炉窑给制棒工段供热后产生的废气进入水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再通过烟囱外排。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制棒工段未生产,水浴喷淋除尘设施中回抽水泵已损坏无法使用,闷烧炉窑至制棒工段供热的收集管道上设有一块铁板,该铁板未封闭拦闸,闷烧炉窑产生的部分废气进入制棒工段后未经处理,通过竹屑下料口直排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厂上述环境问题进行拍照、取证,并制作《三明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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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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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同时责令该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对该厂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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